第54章 第 54 章_[清穿]雍正的怼怼皇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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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第 54 章

  四阿哥不好意思了,淑婉也红了脸,她当时只是随口一说,并没有跟四阿哥要礼物的意思,她没想到四阿哥会把那些话放在心上,还特意跟岳父询问淑婉的喜好。

  她低着头,说话像蚊子哼哼,“我……我去给你拿衣服。你瞧你,衣裳都沾油了。幸好天黑看不清,不然多丢人……”

  淑婉进里间拿衣服,四阿哥也跟了进去。

  看淑婉这么害羞,四阿哥反而觉得没那么臊得慌了。

  淑婉打开衣柜拿衣服,四阿哥从她身后贴了过去。

  他含笑问道:“你瞧你,在床上大大方方的,给你买个肘子怎么就脸红了?”

  淑婉生气气,这人怎么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?气氛这么好,他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吗?比如说两句媳妇辛苦了,再不济你霸道一点,直接亲我也行啊!

  气得淑婉抓着衣服摔在四阿哥身上,“哪有你这么说话的,好像我是臭流氓!”

  淑婉白了他一眼去了外间,四阿哥笑着把衣裳换了。

  秋香做事很麻利,肘子很快就切好了,不知道是谁摆盘,盘子上还摆了一朵萝卜刻的花。肘子卤的很漂亮,猪皮红润透亮,肘花带着细腻的纹理,只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。

  四阿哥换好衣裳出来吃饭,把伺候的人都打发出去了。

  四阿哥夹起一片肘子肉放在淑婉的碗里,淑婉夹起来咬了一小口,还是以前熟悉的味道。

  四阿哥问:“好吃吗?”

  淑婉连连点头,“恩,好吃!比我阿玛给我买的还好吃!”

  四阿哥听了心里欢喜,但他嘴上还调侃着,“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你这话在家说说就罢了,可不能让岳父知道,不然岳父定是要伤心了。”

  淑婉:“只要你不做叛徒,你岳父怎么会知道?”

  淑婉又夹了一片肉,放在嘴边小口小口的吃着。

  四阿哥看她磨磨蹭蹭的样子就难受,他皱眉说道:“你若不喜欢吃就算了,别为难自己。”

  这样一小口一小口的吃,不像是喜欢的样子。宫里好多人都不喜欢吃肥肉和猪皮,宋格格李格格从来不碰肘子,偶尔年节有肘子,她们只夹一点瘦肉就算完了。

  四阿哥心里有点失落,又有点疑惑。按理说岳父是不会骗他的,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?

  淑婉笑道:“我喜欢吃这个,但肘子只有这一盘,吃完就没了,我要一点一点的品味,不放过一点点味道。”

  见淑婉这样珍惜,四阿哥又欢喜起来。

  “一份肘子罢了,不至于这样。你想吃就吃,明天我派人再去给你买。”

  淑婉连忙拦住他,“可别!东西虽好,也不能总吃。再说了,宫里又不是没有厨子,你派人出去买,让人听见了以为我多轻狂呢!”

  四阿哥看着淑婉,笑得像个憨憨,“好,以后我出宫了再给你买别的。”

  淑婉笑着给他夹了一片肉,两人对着笑,像一对无忧无虑的小傻子。

  吃完了饭,四阿哥和淑婉躺在床上,聊了些家常话。

  两人提起大福晋小产的事,四阿哥说道:“大哥瞧着心情很不好,听说大嫂这次小产亏了身子,以后恐怕很难再有身孕了。”

  淑婉叹气,“那大阿哥是因为大嫂不会有孕而难过,还是为了大嫂而难过呢!”

  四阿哥搂住淑婉,让她躺在自己的肩膀上。

  “你把大哥想得太坏了,毕竟是少年夫妻,大哥当然是担心大嫂了。”

  淑婉心中冷笑,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呢!

  四阿哥继续说道:“宫里擅长妇科的太医都被大哥请去给大嫂治病了,他还到处延请名医,不知道有没有用。”

  淑婉只捡着好听话说,“大嫂吉人自有天相,大哥对她这么上心,肯定会没事的。”

  她捂着嘴打了个哈欠,四阿哥在她额头上温柔地亲了一下。

  “好好睡吧!我陪着你呢!”

  不知道是太累了,还是四阿哥的晚安吻太温柔,淑婉闭上眼睛,不大一会儿就睡着了。

  四阿哥看着已经睡熟的淑婉,心里默默地想,他一定会珍惜淑婉,不会像大哥一样。

  四阿哥又在淑婉额头吻了一下,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熟了。

  今天两个人什么都没做,只是抱着睡觉,但四阿哥心中莫名地感到满足。

  因为一份肘子,淑婉的好心情持续了很久,即使请安的时候糟心婆婆又挑刺了,她也没觉得烦。

  人嘛!高兴的时候就想炫耀一下,可是淑婉无处秀恩爱。

  跟婆婆秀,无异于找死。跟妯娌秀,那是在结仇。

  没有办法,淑婉只能跟自己的四个心腹宫女秀。她都不敢让宁嬷嬷知道,怕宁嬷嬷偷偷去告密。

  正房里,淑婉端坐在桌前,让秋香磨墨,她要题字作画。

  冰香帮着铺纸,摆笔架,她笑着调侃淑婉。

  “福晋,您快往外看,今天的太阳是从西边升起来的。您已经一年多没动过笔了,怎么今儿个突然上进了?”

  秋香没忍住,噗嗤一声笑了起来。福晋在家的时候就不愿意读书,以前总找各种借口逃课,总是被太太骂,这事现在想想还觉得有趣呢!

  淑婉提起笔没好气地说道:“你们俩敢笑话我!好大的胆子!都给我到门边站着去,互相捏对方的脸!”

  秋香和冰香站在门口,面面相对,两只手捏着对方的脸,滑稽得很。

  春儿笑着奉承淑婉,“秋香姐姐她们作死,可让我逮到机会献殷勤了。奴才给福晋磨墨!福晋蕙质兰心,别说一年半载不动笔,十年八年不动笔也能写出好字来。”

  冰香被捏的咧着嘴,她骂道:“好坏的小蹄子,敢踩着我往上头去,看我一会儿饶不饶你!”

  春儿笑着躲在淑婉身后,“福晋您看,冰香姐姐威胁我呢!您快管管她!”

  淑婉伸胳膊挡在春儿身前,她笑着指着冰香说道:“好嚣张的丫头,都失宠了,还敢猖狂,明儿我就随便找个人把你嫁出去。”

  春儿夏儿起哄,冰香臊红了脸,她急得直跺脚,“福晋太坏了!”

  淑婉连连摇头,这丫头不行啊!跟在自己身边脸皮还这么薄!以后遇到这种情况,直接大大方方地说出来,谢谢您啦,我想要一个腰力好且强壮的!

  笑闹了一通,春儿等人安静下来,淑婉提笔认认真真地写字作画。

  她在家的时候也学过琴棋书画,可惜她太懒,付不下辛苦,水平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:样样稀松。

  淑婉先在右上方写下‘赞美肘子’四个字,然后在正中间画一个圆,这就是盘子了。再画上一片一片的肘子肉,中间是一朵萝卜花。

  她想描出肘子肥瘦均匀的样子,可惜水平不佳,画来画去都是一团黑乎乎的墨迹,不过好歹能看出肘花的形状样子。她的水平只能糊弄糊弄外行人,在行家面前就不值一提了。

  淑婉也不为难自己,画个大概让人能看懂就行。

  淑婉画完了,提起来展示给大家看。

  “本福晋的才艺如何?”

  四个宫女很为难,宫里古董字画有很多,她们是见过好东西的,有一定的鉴赏水平。虽说这是福晋画的,但她们实在做不到违心夸赞。

  夏儿艰难地说道:“福晋笔触细腻,可惜奴才没见识,心里只觉得好,却不知道该怎么夸。”

  春儿很想讨好福晋,但她真的夸不出来,只能干巴巴地附和一句。

  “奴才也是这样以为的。”

  秋香和冰香跟淑婉一起长大,说话就随意多了。

  “福晋,这画奴才帮您收藏起来吧!”

  冰香说话更直接,“是啊!挂出来多丢人啊!”

  淑婉:“……你不会说话就出去,好吗?”

  冰香实在不能理解,“福晋,不过是一份肘子,您至于这么高兴吗?那不是什么金贵东西,又不是没吃过……”

  “你不懂!”淑婉语重心长地说道,“金啊玉啊的,我自己有,四阿哥也有很多,好东西多了,再值钱的东西也变得不值钱了。我看重的不是一份肘子,看重的是四阿哥的一片心意。能有人记住你无意间的一句话,努力为你实现,这才是最让人感动的。”

  四个宫女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紧接着淑婉口风一转。

  “当然了,你们只能羡慕我和四阿哥的绝美爱情了,毕竟我的优秀你们学不来,你们未来的夫君也比不上四阿哥。”

  淑婉嘚瑟地哼着曲,冰香板着脸行了一礼,“福晋,奴才突然想起来厨房还煮着汤呢!奴才告退了!”

  淑婉阿哥所的院子根本没有厨房,平时煮点甜汤都是在茶房用小泥炉和小砂锅煮的。

  秋香也行礼告退,“奴才也去看看汤。”

  夏儿说:“奴才去搞点香菜,出锅的时候正好放。”

  春儿说:“我去搞点香葱。”

  淑婉不满地皱眉,啧!这届宫女完全不行,一点上进心都没有,我都把机会摆在她们面前,都不知道拍我的马屁!

  晚些时候,四阿哥回来了,淑婉拿出自己的画作请四阿哥欣赏。

  四阿哥看着这幅画,先是沉默,接着是长久地沉默。

  淑婉还挺骄傲,“我允许你夸我!”

  四阿哥想了又想,“这幅画……我很感动……”还有点羞耻……

  感动的是淑婉把他做过的事都记在心里,羞耻的是……在他眼里,这幅画也太难看了!那个字也很丑!

  四阿哥的书法在众多皇子中是佼佼者,看见这样的字实在忍不了,好像身上都长了虱子。

  他磨墨提笔,把淑婉的字改了一下,看着果然舒服多了。

  淑婉笑着问道:“你要把画改一下吗?如果改了的话,这副画就是咱们共同完成的。”

  她激动地问道:“这样一来,有没有琴瑟和鸣,夫唱妇随的味道?”

  四阿哥拒绝了,“不、不改了,这样就很好了……”

  这画实在拯救不了,如果他上去改两笔,这幅画就成了中间一个黑色圆盘了。

  淑婉举着画吹了吹,“等它干了,我就送到内务府,让他们给我裱起来!”

  四阿哥大惊,“不可!”

  淑婉:“为什么?”

  四阿哥:我丢不起那个人啊!这个画在闺房里戏谑赏玩还行,拿出去裱是要让人笑话的!

  他心智急转,想到一个很好的借口。

  “所谓财不露白,咱们感情好,只咱们俩知道就行了,别说出去扎了别人的眼。你看隔壁的老五,他们夫妻各过各的,根本不像两口子。你又与五福晋交好,如果让五福晋知道了恐怕心里更难受了,以后你们怎么交往呢?

  况且宫里总有那种坏心眼的人,见不得别人好。他们看咱俩好,没准要跟皇阿玛进谗言,说我院子里的格格少。你能推脱了额娘的要求,但你能抗旨不遵吗?为了咱们俩好,你忍耐忍耐,自己在家里偷着乐就行了。”

  之前淑婉高兴,有点上头,听四阿哥这么一说,她也冷静下来。

  她做出一副小绿茶的样子,乖乖地说道:“好,我脑子笨,我都听你的。”

  这回四阿哥放心了,他把干透的画折起来,藏在了箱子底。

  “你这笔字也该练一练了,我觉得我字写的不差,你练好了字,才算夫唱妇随吧!”

  淑婉狡辩道:“你也看过我抄经,我的小楷写的可好了,就是大字行书写的没筋骨!”

  四阿哥说道:“还是练得不够,若是基础扎实,那不论写什么字都是好看的。”

  淑婉撇嘴,不愿意练。

  “你没听说过这句话吗?夫妻二人不能都太巧了,总得有一个笨的,这样才能互补,才能长久。”

  四阿哥摇头失笑,“歪理!算了,你不愿意就罢了。”

  四阿哥拉着淑婉坐下,“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皇阿玛今天召见我们,封赏的事定下来了!”

  淑婉跟着激动,“那你封了什么?”

  “封的贝勒。”

  淑婉起身道个万福,她笑着拉长音行礼,“贝勒爷您福寿安康!”

  四阿哥把她拉回来,让她坐在自己腿上。

  “促狭!”四阿哥笑道,“仪式大概定在明年三月,你先别急着让下人改口,让人听见了觉得我轻狂。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云淡风轻,等到封赏仪式举行完了,咱们再庆贺不迟。”

  这种事情淑婉都听四阿哥的,她又问道:“其他阿哥封的什么?”

  “大哥三哥封了郡王,还没赐下封号,其他兄弟一直到老八都是贝勒。”

  “七阿哥和八阿哥也被封为贝勒啦?他们年纪不大吧!”

  四阿哥笑道:“也不小了,亲事早就定下来了,也快娶媳妇了。”

  虽然只是封为贝勒,但淑婉也替四阿哥高兴。

  “虽不能大张旗鼓地庆祝,但咱们俩可以悄悄庆祝啊!你想要什么礼物?”

  四阿哥想了想,“我想养一条狗,之前也养过,那条狗得了病死掉了,我心里难过,一直都没有再养。”

  淑婉笑道:“这还不简单!明儿我就替你寻一条,别人问起来,我就说是我想养,这样就没人会说你玩物丧志了,皇阿玛知道了也不碍事。你喜欢什么样的狗?”

  “嗯……阿哥所院子太小,养一只哈巴狗吧!”

  淑婉笑道:“你放心!保证给你选一只最漂亮的!”

  宫里有养猫养狗的地方,里面的猫狗干净又漂亮,都受过训练,不挠人也不咬人。淑婉答应了四阿哥,便亲自来选。

  养猫养狗的太监殷勤极了,听说淑婉想要哈巴狗,连忙把所有的哈巴狗都抱出来供淑婉挑选。

  这些小狗都肉嘟嘟的,一看就被照顾得很好。淑婉对猫猫狗狗没多大兴趣,看见这么多可爱的狗狗,一时间犯了难。

  太监笑道:“福晋若是不知选哪个好,奴才有个建议。”

  他抱起来一个最小的狗,肉嘟嘟的肚子,无辜的圆眼睛,两只耳朵和眼圈都是纯黑的。

  “这狗最小,也最壮实,最机灵。您别看它小,我们已经训好了,可听话了,不咬人的!”

  淑婉觉得这狗挺可爱的,顺势就要了这只。

  养狗的太监把狗送到阿哥所,还附带了狗窝垫子等物。

  淑婉让小宁子养狗,小宁子嘴巴甜,抓住养狗的太监哥哥、哥哥地叫,跟人家讨教养狗的知识。

  四阿哥中午回来,淑婉像献宝似的把狗狗抱出来。

  “当当当~喜欢吗?如果不喜欢我再去选一只。”

  四阿哥看见这狗喜欢极了,从淑婉怀里接过来恨不得在狗的脑门上亲两下。

  “喜欢!我有福晋,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!”

  淑婉笑着捶了他一下,“行啦!别贫嘴了,快放下狗,先去吃饭吧!”

  吃饭的时候,四阿哥把狗放在脚边,一边吃一边夹肉喂狗。

  淑婉看着就觉得不顺眼,这人怎么像小孩似的,看见新鲜东西就挪不动眼睛,就不能吃完饭再跟狗狗玩吗?

  再说了狗能吃那么多盐吗?

  “四阿哥。”淑婉柔声劝道,“先吃饭吧!这狗已经喂过了,吃多了会积食。”

  四阿哥漫不经心地点点头,他又看了狗一眼,这才安静吃饭。

  吃过了饭,歇一会儿就该睡午觉了。淑婉已经躺在床上了,四阿哥还抱着狗在玩。

  他还跟狗聊天,“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?叫百旺?不好,太俗气!要不叫……虎头?这个威风!”

  淑婉在床上翻了个白眼,呵呵,虎头还不如百旺呢!

  四阿哥唠叨一中午,淑婉被他吵得睡不着。

  淑婉想说他来着,想想又按捺住了脾气。可能是养狗第一天比较兴奋,以后就好了。

  过了几天,四阿哥拿回来一个小包袱。

  淑婉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

  四阿哥:“几件衣服。”

  淑婉瞧见了心里高兴,这包袱不大,看着也轻,像是棉衣。应该是四阿哥专门给康宝定制的衣裳,没想到这人还挺细心的。

  淑婉兴冲冲地打开包袱,提起衣服一看,这衣裳有耳朵,有尾巴,这特么的根本不是给人穿的!

  淑婉深吸一口气,“四阿哥,这是……专门给康宝做的衣裳吗?”

  四阿哥惊讶地看着淑婉,好像以为她眼睛瞎了。

  “这衣裳有尾巴,你没看见吗?怎么能给康宝穿?这是给虎头做的衣裳!”

  淑婉假笑,“虎头……”

  “对啊!你送给我的狗,我给它取了这个名字,好听吗?”

  淑婉忍耐着脾气跟四阿哥讲道理,“四阿哥,狗狗是不需要穿衣服的。一个是它住在屋里,二是他身上有皮毛,不怕冷。”

  四阿哥举着衣服给淑婉看,“我知道它不怕冷,但它穿上这个一定好看。你看这上面,绣着这么多麒麟纹路,多威武!你看这扣子多平整,穿上肯定舒服。这衣裳我命人改了好几次,花了不少银两呢!”

  “花了多少?”

  “不多,前后返工了几次,大概就二三百两吧!”

  淑婉脑袋发晕,扶着椅子赶紧坐下。真是个败家爷们儿啊!二三百两做一件狗的衣服,她的衣服还没值二三百两呢!她的衣服还没有返工好几次呢!

  “阿哥,我实在想不明白。你平时练字都要在空白处写满,不浪费一点纸张。你怎么舍得给狗做一件二三百两的棉衣呢?”

  淑婉不能理解四阿哥的思维,四阿哥也不能理解淑婉。

  “我天天都要写字,那些都是好纸,我当然要俭省一点。但虎头一辈子才能做几件衣裳,当然要做得结实一点,好看一点。”

  淑婉:“在返工的时候,裁下去的料子,浪费的绣线,这不都是钱吗?你不觉得浪费吗?第一次做好了将就着穿不就行了?我的衣裳都没有来回返工。”

  “既然要做,就要做好,当然不能将就。以后你的衣裳不合适了也得返工,不要勉强自己。”

  淑婉:……呵呵,被教训了呢!

  淑婉不想跟四阿哥吵,但她真的不能接受四阿哥的消费观。他这算什么?薛定谔的节省?

  淑婉返身回屋,坐在梳妆台前,她看着满桌的首饰胭脂,突然又有点理解四阿哥了。

  这大概就跟她上辈子买化妆品是一个道理,眉笔十块钱的就行,但精华和粉底液一定要贵。

  可能狗就是四阿哥的粉底液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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